2025区长杯终于来啦!
2024年香洲区“区长杯”足球赛前四名队伍自动获得参赛资格,队伍名单:华发集团、玖灵极景门窗、长青、纷特石晶—众联。
除自动获得参赛资格的4支队伍外,其余12支队伍公开征集报名,如报名球队超过12支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参赛资格。

附件 1
2025年香洲区“区长杯”足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珠海市香洲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香洲区足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珠海正方公共资源运营有限公司
四、竞赛主题及项目
竞赛主题:“喜迎十五运”2025年珠海市“百县千镇万村”系列赛暨珠海市第十一届市民健身运动会社区/村居八人制足球联赛香洲区级赛
竞赛项目:男子八人制足球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5年8-9月工作日晚上(以最终公布赛程为准)
地点:大镜山社区体育公园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0-20人。
(二)赛事规模为16支队伍,由以下方式组成:
1.2024年香洲区“区长杯”足球赛前四名队伍自动获得参赛资格,队伍名单:华发集团、玖灵极景门窗、长青、纷特石晶—众联。
2.除自动获得参赛资格的4支队伍外,其余12支队伍公开征集报名,如报名球队超过12支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参赛资格。
3.如获得参赛资格的球队退出赛事,则由其它队伍替补。
4.抽签及替补办法另行通知。
5.获得参赛资格的队伍,将按照“喜迎十五运”2025年珠海市“百县千镇万村”系列赛——千镇足球赛暨珠海市第十一届市民健身运动会镇街八人制足球联赛竞赛规程”参赛。
(三)队伍名称格式为“XX区XX社区/村居XX队”,同一社区、村居限报一支队伍参加。
七、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参赛:
1.香洲区户籍(包括洪湾、保税、十字门片区居民)。
2.香洲区参保的社保证明(需提4-6月的参保证明)。
3.香洲区在读学生。
(二)经医生证明身体健康适于参加足球比赛运动者,如有心脏病史和高血压病史或其它危重病史者,请遵医嘱谨慎报名参赛。请各队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在参赛中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参赛队和参赛个人自行负责。
(三)年龄规定:参赛运动员为18-50岁,1975年1月1日(含)至2007年12月31日(含)出生。
(四)在中国足协注册的2025年中超、中甲、中乙和五超的现役职业足球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已获悉及同意承诺《2025年香洲区“区长杯”足球赛参赛承诺书》全部内容。
(六)组会将于赛前公示参赛球员名单,如球队对参赛名单上的球员参赛资格有异议,需在名单公示两天内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xiangzhouzuxie@163.com邮箱提出,组会将会作出核查答复,逾期将不在接受球员参赛资格的相关申诉。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8月6日止,需缴纳赛事报名费和缴纳参赛保证金至香洲足协报名参赛。
(二)如公开征集报名的球队超过12支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参赛资格;获得参赛资格的队伍放弃参赛的,其赛事报名费及参赛保证金不予退还,其名额由其它队伍替补;已报名而未获得参赛资格的队伍则退还报名费及保证金。
(三)获得参赛资格的队伍需于2025年8月10日前按要求填写《2025年香洲区“区长杯”足球赛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风赛纪保证书》及球员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资料,汇总发送至香洲足协邮箱xiangzhouzuxie@163.com,香洲足协咨询:陈生,13600362255;逾期不予提交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队伍,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四)本次比赛报名费800元/队(报名费将用于赛事举办,不予退还)和赛事保证金2000元于报名时一并缴纳至香洲足协(在比赛期间如没有违反比赛纪律和规程规定,赛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五)获得参赛资格的球队需在比赛开始前提交球队参赛队员保险投保证明资料,没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人员,组委有权不予其上场比赛。
九、竞赛办法及规则
(一)本次比赛参照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十一人制足球竞赛规则,与本比赛竞赛规程有不同之处的,以本比赛竞赛规程为主。
(二)比赛采用八人场制,每场比赛法定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按抽签分成八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每小组前二名球队(共8支球队)进入下一轮比赛。小组比赛赢一场3分、负一场0分;法定时间结束如遇平局,则采用点球决胜(3加1),胜者积2分,负者积0分;积分多的球队名次列前,如同一小组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2、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前四名名次。每场比赛须决出胜负,法定时间结束如遇平局,则采用点球(3加1)决出胜负。
(四)每场比赛限3次换人(含中场换人),每次换人人数1-8人,队员一经换下,该队员则不能在该场比赛中再次上场。队员上场前,须经裁判核对身份无误后方能参加比赛。
(五)比赛采用4号足球。
(六)运动员上场比赛须穿平底或胶质钉足球鞋,长袜,必须佩戴护腿板;一律不准携带可伤及运动员的金属饰物(戒指、耳环、手表、项链等)和留有过长的指甲;佩戴眼镜的,须为运动眼镜或隐形眼镜;违者组委会有权不予上场比赛。
(七)各队须备深浅颜色比赛服各一套,并印上明显号码,号码为1-99号,需与报名一致;场上队员除守门员外,一律不准穿着长裤上场比赛,场上队长须佩戴队长袖标;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的服装有明显区分;球员球衣球裤须同一款色,球袜须同一颜色;违者组委会有权不予上场比赛。
(八)参赛队须于当日比赛前20分钟到达赛场,赛前10分钟到记录台登记队员名单。
(九)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累计两张黄牌者或得一张红牌者自动停赛一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黄牌不累计,但第一阶段最后一场比赛得红牌者或累计二张黄牌者则第二阶段的第一场比赛停赛一场。
(十)奖励
1.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及奖牌。
2.设金靴奖、金球奖各一名,颁发奖座。
3.前两名代表香洲区参加市总决赛。
十、纪律规定
(一)各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要严格遵守比赛秩序、纪律,做到“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二)比赛中应准时到场参加比赛,不准无故弃权,不准弄虚作假,不准罢赛。
(三)文明比赛,服从裁判员判罚,严禁相互打骂,或假借比赛恶意伤害对手。如有球员在比赛场上或场下打斗,辱骂裁判员、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以当事者停赛、取消队伍成绩、取消参赛资格等处罚,并通报批评;情节恶劣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各队需保证球员队员符合参赛要求,比赛期间任何一队不得增加或更换运动员。
(五)对比赛中出现下列情况的球队,将执行以下处罚:
1.发现有未报名或处在停赛期的球员代表该队参加比赛的,取消该球员比赛资格,该球员上场参加的比赛均按该队弃权处理,并处罚该队人民币1000元。
2.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弃权的球队可处罚该队人民币1000元/场,退出赛事的球队可处罚该队人民币2000元并取消该球队下年度参加比赛资格。
3.参赛队员或其球队其他人员、球迷在比赛场上或场下打斗,打裁判员、工作人员、对方球员等,可处罚该队人民币2000元,并视其情节轻重追加处罚。
4.参赛队员或其球队球迷等其他人员辱骂裁判员、工作人员、对方球员等,可处罚该队人民币1000元,并视其情节轻重追加处罚。
5.拒绝按照裁判员要求恢复中断比赛的球队按弃权处罚。
6.场上队员的比赛着装、装备不符合要求的,可处罚该队人民币100元/人/场,着装要求包括:同一款式的球衣球裤、同一颜色的长球袜、球衣号码与报名号码一致等;裁判员有权拒绝不符合比赛着装、装备要求的运动员上场比赛。
7.未按组委会要求,参加赛事相关活动的,可处罚该队人民币1000元/次,并视其情节轻重追加处罚。
十一、比赛弃权及退赛
(一)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弃权:
1.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组委会批准,未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或拒绝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2.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3.已超过开赛时间10分钟,参赛队伍到达运动员人数不足5人。
4. 有未报名或处在停赛期的球员代表该队参加了的比赛。
5.比赛中退出比赛。
(二)对弃权的处理: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三)退出赛事
1.弃权两场或以上的球队,按退出赛事处理。
2.退出赛事的队伍,所有与该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十二、赛事投诉
(一)如对本赛事有疑问、投诉或上诉的,须以书面形式报告香洲足协。
(二)上诉书必须于赛后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送香洲足协,过期不予受理。
十三、其他
(一)比赛期间各参赛队伍保险、装备、用水、就餐、交通车辆等一切费用自理。
(二)各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意外事故保险,费用由各队自理。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均属主办单位。
附件2
| 2025年香洲区“区长杯”足球赛报名表 | |||||
| 球队名字 | 主教练姓名 | 队徽 | |||
| 领 队 姓 名 | 队 长 姓 名 | ||||
| 领队联系方式 | 队长联系方式 | ||||
| 主队球衣颜色 | 客队球衣颜色 | ||||
| 参赛队员资料 | |||||
| 相片 | |||||
| 姓名 | |||||
| 号码 | |||||
| 相片 | |||||
| 姓名 | |||||
| 号码 | |||||
| 相片 | |||||
| 姓名 | |||||
| 号码 | |||||
附件3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一、本队(人)自愿报名参加2025年香洲区“区长杯”足球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队(人)愿意遵守参赛的所有规则规定及采取的措施。
三、本队(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参赛条件,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
四、本队(人)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队(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对于参赛比赛中造成的受伤等任何形式的损失大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承担。
六、本队(人)同意接受大会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医务治疗,但在离开现场后,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七、本队(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
八、本队(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领队签名: 教练员签名:
所有参赛运动员签名(请用楷体字填写,务必清晰可辨)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每队1份,必须有领队、教练及所有参赛运动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组队队伍由领队签名确认,并在联席会议报到时提交给竞赛组委会。
附件4
赛风赛纪保证书
为加强2025年香洲区“区长杯”足球赛赛风赛纪管理和监督,规范各参赛单位行为,确保各项比赛公平、健康、和谐有序进行,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广东省体育局赛风赛纪有关规定,制定本保证书。
本参赛单位,将严格按照主办单位的规定参赛,严格遵守大会纪律,认真履行赛风赛纪主体责任和义务,保证文明参赛、干净参赛,并做到:遵纪守法、公平竞赛,以维护良好赛风赛纪为己任,严格加强对本队运动员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尊重对手、尊重观众、服从裁判,不做任何违反赛风赛纪的事,包括不做裁判工作、不利用社交媒介发泄情绪或误导媒体和公众,不得向媒体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等。
参加单位(公章): 领队签字: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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